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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广东、辽宁、吉林、新疆、西藏)

发布时间: 2026年5月27日
数据来源: 相关省(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态公开信息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广东、辽宁、吉林、新疆、西藏等省(区)分别公布了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交办情况。现整理如下,供各方参考。

一、总体交办数量

省(区) 交办总数 来电 来信 重点关注件
广东省 157件 61件 96件 15件
辽宁省 148件 57件 91件 8件
吉林省 70件 43件 27件 8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3件 40件 3件 4件
西藏自治区 24件 21件 3件 2件

其中,广东省交办总量最多,西藏自治区最少。广东、辽宁两省来信举报比例较高,新疆、西藏仍以来电为主。

二、主要污染类型分布

各省(区)统计口径略有差异,但均能反映主要环境问题类型。

(一)广东省(157件)

  • 大气污染:55件

  • 噪声污染:39件

  • 水污染:27件

  • 生态破坏:18件

  • 固废污染:11件

  • 海洋污染:2件

  • 其他污染:5件

(二)辽宁省(148件)

  • 大气问题:32件

  • 生态问题:26件

  • 固体废物问题:25件

  • 水问题:21件

  • 噪声问题:9件

  • 辐射问题:2件

  • 土壤问题:2件

  • 海洋问题:1件

  • 其他问题:30件

(三)吉林省(70件,涉及问题98个)

  • 大气类:31个(占31.6%)

  • 固体废物类:17个(占17.3%)

  • 生态类:16个(占16.3%)

  • 噪声类:15个(占15.3%)

  • 土壤类:8个(占8.2%)

  • 水类:4个(占4.1%)

  • 其他类:7个(占7.1%)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3件)

  • 大气污染:14件

  • 噪声污染:11件

  • 固废污染:6件

  • 生态破坏:4件

  • 其他污染:8件

(五)西藏自治区(33个问题)

  • 生态破坏:8个

  • 大气污染:7个

  • 水污染:6个

  • 噪声污染:4个

  • 固废污染:4个

  • 其他污染:4个

总体特征:大气污染是各省区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噪声、固废、生态破坏问题也较为突出。西藏生态破坏类问题占比最高,广东省首次在交办件中明确列出海洋污染类型。

三、重点地市分布

广东省

广州26件、深圳14件、佛山13件、湛江14件、东莞11件、中山11件,其余地市2至11件不等。

辽宁省

沈阳35件、朝阳16件、大连14件、鞍山14件、营口10件、辽阳10件;另有1件涉及本溪、丹东、辽阳、朝阳、葫芦岛五市,1件涉及辽阳市及省相关单位。

吉林省

长春30件(含重点案件2件)、吉林市9件(含重点案件3件)、四平6件(含重点案件1件)、松原7件(含重点案件1件)、辽源8件、白城5件(含重点案件1件)、延边州3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20件、伊犁州4件、昌吉州4件(含重点案件1件)、喀什地区4件(含重点案件1件)、塔城地区3件(含重点案件2件)、博州2件、阿勒泰地区1件、克拉玛依1件、吐鲁番1件、巴州1件、克州1件、和田地区1件。

西藏自治区

拉萨10件、那曲5件(含重点案件1件)、昌都3件、林芝2件(含重点案件1件)、日喀则1件、山南1件、阿里地区1件、自治区有关单位1件。

四、累计办理情况

截至5月25日,吉林省累计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229件(其中重点案件144件),包括来电701件、来信528件。其余省份暂未公布累计数据。

五、工作进展

上述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按程序转交相关地市、省直单位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理。各地将按照督察工作要求,组织核查、整改与反馈,后续办理情况将在各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或督察工作专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说明: 本稿数据来源于各省(区)督察工作动态公开信息,统计口径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各省(区)生态环境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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